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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職掌

水利工程科
一、區域排水改善工程。
二、工程糾紛訴訟、申訴之處理。
三、水利工程統計表之編報。
四、水利建造物各項改善工程。
五、縣管區域排水工程綜合規劃及治理計畫。
水利管理科
一、水利行政業務。
二、水權登記管理。
三、水利地管理。
四、土石行政業務。
下水道科
一、下水道工程糾紛訴訟、申訴之處理。
二、下水道工程糾紛之處理。
三、下水道工程使用土地支付償金、用地徵收及地上物補償業務。
四、專用下水道申請案件審查及完工勘驗。
五、違反下水道法及下水道法施行細則案件裁處。
六、下水道設施之維護、管理。
七、下水道使用費標準。
八、污水處理廠營運管理作業。
九、各項下水道工程統計表及進度報告。
十、污水下水道用戶排水設備審查。
水土保持科
一、山坡地野溪治理、清疏、災害復建工程規劃、設計、發包、監督管理等業務。
二、工程糾紛、訴訟之處理。
三、土石流防災業務宣導及整備。
四、山坡地範圍及特定水土保持區查詢業務。
五、山坡地可利用限度查定結果公告事項。
六、山坡地宜農牧地完成水土保持證明核發。
七、山坡地開發利用水土保持計畫(含規劃書)及簡易水土保持申報書審核監督管理。
八、山坡地違規案件查報、取締及處分等業務。
九、水土保持教育宣導(含戶外教室管理)。
防洪維護科
一、防災及水利設施維護管理。
 
二、水利防汛搶險、搶修、復建工程。
 
三、水利建造物各項維護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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