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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用水井輔導合法免收費 魏明谷縣長核發第一批水權狀
歷史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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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18/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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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年引發民眾關心「彰化縣納管水井輔導合法化試辦計畫」行政規費爭議,經過彰化縣政府及經濟部水利署一年多的努力溝通及協調下終於有解!縣府除編列預算補助農業、民生水井辦理後續輔導合法化作業及簡化行政作業流程外,行政院亦同步朝免收取行政規費方式進行修法,今(29)日上午彰化縣長魏明谷前往溪州鄉武元宮核發溪州鄉第一批次共計36件水權狀予申請民眾,彰化縣議員李俊諭等人與會,魏縣長鼓勵民眾多多配合政府推行之防治地層下陷政策,共同維護國土安全。 
  魏縣長表示,在民主法治的社會,每一項都要向政府申請,合法後才能得到政府的保障,民眾申請登記水權狀,縣府不會向民眾收費,有水權狀,大家也能用得安心,保障用水的權益。政府希望透過水井的登記,統計水井的數量,進而瞭解彰化縣一年地下水的抽水量,掌控地層下陷的速度,以及未來要用什麼方式來防止地層下陷,畢竟地層下陷嚴重的話容易造成淹水,預防地層下陷,也能維護高鐵沿線安全,這也是政府希望大家申請水權狀的用意。  
  為了簡政便民,水井之量水設備將以獨立電表取代水表,水權申請過程中,由廠商整備水權所需文件(特殊情況者除外,如土地共有、水井糾紛等),廠商自行履勘(特殊情況者除外,如水井、圍籬上鎖等),並由縣府補助農業水井水權規費新台幣2,700元。 
  本次優先核發的36件水權狀係先前民眾配合試辦計畫或主動申辦並經合法程序公告完成的第一批成果,後續將再針對103年至105年間已完成的13萬餘口複查貼標納管水井中建立優先輔導清冊,並於今年度擇定1萬口水井,由縣府派員至現場履勘,並完成水權狀核發作業,此舉非但可減少農民之不便,更能保障其用水權益,縣府亦得於行政院規定期程下完成納管水井輔導合法化作業,以維護彰化縣地下水資源,確保國土永續發展利用。 
  相關問題縣府服務專線04-7532715、04-7532716可洽詢。 
  彰化縣係以農為本,且因縣境內受地形限制下無法設立水庫,導致農業及民生用水不足,須大肆仰賴地下水源供給,為加強地層下陷防治及地下水資源管理,縣府於去年依據經濟部水利署函頒的「雲彰地區納管水井輔導合法作業規範」,主動公開透明的告知民眾後續輔導合法化的作業原則,主要就是希望藉由試辦計畫瞭解地方民眾的想法,作為後續正式計畫修正的方針,惟為因應其法定行政規費並減輕農民負擔,縣府積極與經濟部水利署進行溝通協調,希冀朝免徵規費的方式辦理,而在中央尚未完成修法通過前,縣府在議會的支持下已於107年編列1.8億元預算補貼農業及民生用水井輔導合法所需費用,民眾領取水權狀無須繳納任何費用。 
  在經過縣府多次溝通爭取下,日前已有了突破性的進展,即總統蔡英文已對外宣布行政院將著手進行修法,讓農民以後都不用繳交水井規費,而目前經濟部水利署已擬訂「水權登記收費標準第八條之一」,預計年底前農業用水井水權規費將由新台幣2,700元下降至500元,並由縣府全額補助,另後續經濟部將於108年完成水利法修正,由地方政府自行決定不再收取水權規費,以保障農民用水權益,促使縣府建構更完備的地下水管理機制,以達到雙贏之局面。 
  與會貴賓還有彰化縣議員李俊諭、江熊一楓、劉淑芳、溪州鄉長黃盛祿、縣府水資處長陳詔慶、新聞處長李俊德、各級民意代表、地方仕紳等人與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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