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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石流防災Q&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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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土石流與土石流災害是否相同?

A:土石流是一種自然現象,但若因發生土石流導致人命傷亡,建築物、橋梁、公共建設毀損,造成生命或財產損失,方稱為「土石流災害」。

Q2:哪些地區要特別注意土石流災害?

A:土石流警戒基準值較低之地區,通常需要特別注意。本縣土石流潛勢溪流分布於社頭鄉、田中鎮及二水鄉。

Q3:為何要劃設土石流潛勢溪流?

A:劃設土石流潛勢溪流後,就可搭配疏散避難等軟體防災措施與硬體整治工程,以預防、減輕、甚至避免大多數的土石流災害,保障民眾的安全。

Q4:土石流潛勢溪流劃設的標準為何,是否有開發上的限制?

A:劃設為土石流潛勢溪流者,必須同時具有土石流發生潛勢,及發生後可能對當地房舍、道路、橋梁及公共設施造成災害者,係用於推動防災工作使用,並無相關限制開發或土地利用管制事項。

Q5:土石流潛勢溪流的數目會變動嗎?

A:由於每年颱風豪雨都可能造成不同地點發生土石流災害,所以土石流潛勢溪流的數目是會變動的。詳細資料會公開在 土石流及大規模崩塌防災資訊網

Q6:何謂土石流黃色警戒及紅色警戒,已發布土石流紅色警戒時,是否一定要強制疏散?

A:

黃色警戒:預測雨量>警戒雨量(以24小時累積雨量計算)。

紅色警戒:實際雨量>警戒雨量(以24小時累積雨量計算)。

第一線之鄉(鎮、市、區)長可依當地實際的降雨狀況,視情況判斷疏散與否;但建議只要發布紅色警戒,即須以生命安全為優先,進行疏散作業。

Q7:為什麼颱風警報解除了,土石流警戒沒有同步解除?

A:由於土壤含水量消散需要一定的時間,即使颱風警報已解除,山區之土壤含水量可能仍處於飽和狀態;此時如有後續零星降雨,亦可能導致土石流發生,因此土石流警戒未必會與颱風警報同步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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