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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長王惠美視察易淹水地區 調派抽水機 加速讓積水消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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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焦點
發佈日期:
2025/07/08
內容:
因丹娜絲颱風剛走,但彰化縣各地帶來超大雨勢,彰化縣長王惠美8日馬不停蹄前往鹿港公會堂等易淹水地區視察,隨後前往員林市員基醫院及三和公園等周邊區域關心淹水情形。王縣長表示,雖丹娜絲颱風已遠離,但受到挾帶的西南氣流,全彰化縣各地雨量都非常大,以鹿港來說,時雨量約在100多毫米,鹿港公會堂、老街等地,屬於較低窪地區,又遇農曆十四大潮,因此水勢暴漲,已請水資處加派抽水機運作,加速將積水消退。 鹿港鎮長許志宏表示,公所針對淹水地區都有架設抽水站,盡量趕快把水抽完,讓居民能夠安全使用道路,呼籲所有鄉親出門的時候注意周邊漂流物,公所也備有沙包來加以因應。 另因強降雨彰化縣消防局有一案預防性疏散9名民眾,在10時48分員林分隊車組支援二林分隊轄區火警,返隊途中發現轄區信義巷有淹水情形。員林分隊立即帶隊前往查看,發現淹水約80公分,需疏散現場民眾,連絡在地里長及員林市公所,一起協助將民眾預防性疏散至三和社區活動中心。12時40分經確認現場民眾全數預防性撒離。目前縣府由社會處派員持續予以關心。
嚴加防範 做好防颱的準備 視察淹水地區及抽水站整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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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焦點
發佈日期:
2025/07/06
內容:
為因應輕颱丹娜絲可能帶來強風豪雨,彰化縣長王惠美馬不停蹄,在(6)日防颱整備應變會議後,立即前往大城下海墘抽水站附近視察,指示務必全力做好防颱整備。王縣長要求務必全力做好防汛整備,也呼籲民眾千萬不要靠近海邊、河邊、低窪地區,保持警戒,嚴加防範,做好防颱準備,減少災情的發生。 王縣長表示,今晚颱風就會觸及彰化縣,雖然各單位都已做好相關整備,但仍不能掉以輕心,這次視察大城下海墘抽水站的運作,運作順暢,但是,因大城鄉面臨地層下陷,且外面泥沙不斷淤積,每年都會淤積幾十公分,導致積水不易排出去,因此縣府有先行提出方案,要先將出海口的水道先行疏濬清淤,但大面積的外海清疏計畫,在昨天行政院長卓榮泰視察時有送建議案,已向中央爭取經費,希望行政院及立委能夠支持,讓大城沿海區域完整清淤,遇雨積水的問題能夠早日解決,讓民眾有好的生活,確保生命財產安全。 大城鄉長陳玉照表示,非常感謝王縣長下鄉關心地方,下海墘抽水站長期受到淤積影響,導致內水不能順利外排,希望中央各單位還有立法委員,能夠支持最艱困的彰化縣西南角,解決大城鄉地層下陷區最嚴重、內水不能外排的困境。 與會人員還有大城鄉長陳玉照、彰化縣後備指揮部指揮官梅上校、水資處長陳詔慶、新聞處長李俊德等地方仕紳。
【下水道科】公告本縣二林鎮污水下水道可使用地區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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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資訊
發佈日期:
2023/11/27
內容:
彰化縣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1月24日 發文字號:府水道字第1120455318號 附件:公告資料表及範圍圖 主旨:公告本縣二林鎮污水下水道可使用地區範圍圖、開始使用日期、管理維護權責、新建房屋接用程序及尚未配合接管住戶限期接管與處分等事項。 依據:下水道法第19條、第20條、第21條、第22條、第29條及第32條,下水道法施行細則第15條、第17條,彰化縣下水道管理自治條例第9條、第11條、第12條及第13條。 公告事項: 一、開始使用日期:自公告之日起開始使用。 二、排水區域範圍:二林鎮都市計畫範圍,如後附範圍圖。 三、本階段公告污水下水道可使用地區之用戶範圍,應依下水道法施行細則第17條及相關規定,自公告起6個月內按程序完成公共污水下水道之連接使用。 四、未於公告開始使用日期起6個月內完成與污水下水道聯接使用者,將依下水道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規定,處以新臺幣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 五、依據下水道法第20條規定,用戶排水設備之管理、維護,由下水道用戶自行負責,且應依下水道法施行細則第15條及彰化縣下水道使用管理自治條例第9條規定向本府申請辦理。 六、本公告時間開始使用日期以公告發文日期起算。
【下水道科】公告本縣彰化市第一期污水下水道系統可使用地區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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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資訊
發佈日期:
2023/11/27
內容:
彰化縣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1月24日 發文字號:府水道字第1120455504號 附件:公告資料表及範圍圖 主旨:公告本縣彰化市第一期污水下水道系統可使用地區範圍圖、開始使用日期、管理維護權責、新建房屋接用程序及為配合接管住戶限期接管與處分等事項。 依據:下水道法第19條、第20條、第21條、第22條、第29條及第32條,下水道法施行細則第15條、第17條,彰化縣下水道管理自治條例第9條、第11條、第12條及第13條。 公告事項: 一、開始使用日期:自公告之日起開始使用。 二、排水區域範圍:如後附範圍圖 (一)、「彰化市污水下水道第一期用戶接管工程第一標」(彰化市中華西路以南、縱貫鐵路以西、彰鹿路以東及彰秀路以北沿線所圍範圍)。 (二)、「彰化市污水下水道第一期用戶接管工程第二標」(彰化市中華西路以北、縱貫鐵路以西、精誠路與金馬路三段以東及自強南路22巷以南沿線所圍範圍)。 (三)、「彰化市污水下水道第一期用戶接管工程第三標」(彰化市自強南路22巷以東、金馬路二段以南、建國北路以西及縱貫鐵路以北沿線所圍範圍)。 (四)、「彰化市污水下水道第一期用戶接管工程第四標」(第一區:彰化市金馬路一段以南、建國北路以東、縱貫鐵路以北及泰和路二段415巷沿線所圍範圍;第二區:中山高速公路 以南、彰新路二段以西、金馬路三段148巷以東及金馬路三段以北沿線所圍範圍)。 三、本階段公告污水下水道可使用地區之用戶範圍,應依下水道法施行細則第17條及相關規定,自公告起6個月內按程序完成公共污水下水道之聯接使用。 四、未於公告開始使用日期起6個月內完成與污水下水道聯接使用者,將依下水道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規定,處以新臺幣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 五、依據下水道法第20條規定,用戶排水設備之管理、維護,由下水道用戶自行負責,且應依下水道法施行細則第15條及彰化縣下水道管理自治條例第9條規定項本府申請辦理。 六、本公告開始使用日期以公告發文日期起算。
【水利管理】辦理「前瞻基礎建設計畫–魚寮溪排水幹線(第三期)治理工程」用地取得第2次公聽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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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資訊
發佈日期:
2025/07/07
內容:
彰化縣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7月4日 發文字號:府水管字第1140259890A號 附件: 主旨:辦理「前瞻基礎建設計畫–魚寮溪排水幹線(第三期)治理工程」用地取得第2次公聽會 依據:土地徵收條例第10條第2項及土地徵收條例施行細則第10條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事由:說明本縣「前瞻基礎建設計畫–魚寮溪排水幹線(第三期)治理工程」之興辦事業概況,並聽取土地所有權人及利害關係人之意見。 二、時間:114年7月16日(星期三)下午2時。 三、地點:大城鄉公所3樓大禮堂(彰化縣大城鄉中平路185號)。 四、公聽會當天如遇天災或人力無法抵抗情事,主辦單位或主持人得終止會議之進行,並另公告再行召開公聽會事宜。 五、公告期間:自114年7月7日起至114年7月15日止(為期9天)。 六、工程執行單位:彰化縣政府水利資源處。
卓揆視察彰化芬園貓羅溪改善工程 王惠美縣長爭取建設經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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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焦點
發佈日期:
2025/07/05
內容:
行政院長卓榮泰與中央相關人員5日下午前往芬園鄉碧山左岸旁視察「彰化芬園貓羅溪溪頭堤防河道整理改善工程」,彰化縣長王惠美與立委民代前往關心,王縣長表示,謝謝卓院長下鄉對彰化水利建設的關心,這裡的建設受到強降雨及河道變遷的緣故,導致堤岸的損壞,加上貓羅溪後續1.1公里在彰化縣庄是完全沒有堤岸防護,所需改善經費7.2億元,希望獲得中央支持,完善貓羅溪在彰化的疏濬,打造移居水岸環境。去年凱米颱風造成的積水災害,感謝最近中央核准的水利相關建設21億元,縣府除了積極找出造成積水原因外,現正加緊腳步完成工程發包,隨著颱風季來臨,除了完備相關防颱措施外,後續周遭環境的整治維護也能一併做好長遠規劃,保障地方民眾的生命及財產安全,謝謝立委及議員民代一起關心,中央地方一條心,地方就會進步又安心。 王縣長也把握機會並向卓院長爭取三大地方重大建設,包括「彰化縣三民農地重劃計畫」,爭取同意補助75%農水路工程經費2億2,698萬元;「大城鄉魚寮溪至下海墘排水間外海清疏計畫」,經費約1.1億元;彰化漁港「南北護岸建設工程專案計畫」,向農業部漁業署爭取1.5075億元、經濟部能源署爭取1.5075億元,合計3.015億元,三案總計6.3848億元。 與會貴賓有行政院長卓榮泰、經濟部水利署署長林元鵬、立委謝衣鳯、陳素月、黃秀芳、陳秀寳、縣議員莊陞漢、黃柏瑜、楊子賢、許雅琳、李成濟、彰化市長林世賢、芬園鄉長林世明、縣府水資處長陳詔慶、新聞處長李俊德、各級民意代表與地方仕紳。
農業部農田水利署彰化管理處114年第2期作輪灌公告及日程表-彰化工作站所轄東西二、三圳灌區輪灌、臺灣溝抽水站區灌區輪灌、濁水溪系統實施大區輪灌
分顃:
公告資訊
發佈日期:
2025/07/01
內容:
【水利管理】「埤腳排水滯洪池工程」用地取得第2次公聽會會議紀錄
分顃:
公告資訊
發佈日期:
2025/04/07
內容:
彰化縣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4月2日 發文字號:府水管字第1140123527A號 附件: 主旨:本府業已辦理「埤腳排水滯洪池工程」用地取得第2次公聽會,會議紀錄詳如公告事項,謹公告周知。 依據:土地徵收條例施行細則第10條辦理。 公告事項: 一、開會時間:114年3月25日(星期二)上午10時。 二、開會地點:本縣芳苑鄉公所3樓禮堂(彰化縣芳苑鄉斗苑路202號) 三、主持人:何科長奕樞 記錄:林家棋 四、出席單位及人員:詳如後附簽到簿。 五、興辦事業概況說明:詳如後附公聽會會議紀錄。 六、各單位、土地所有權人及利害關係人之意見:詳如後附公聽會會議紀錄。 七、結論: (一)本府辦理本次公聽會目的係為說明「埤腳排水滯洪池工程」內容,並向所涉土地所有權人、權利關係人及相關單位說明興辦事業計畫、徵收土地範圍勘選及事業計畫之公益性、必要性、適當與合理性及合法性等,俾利土地所有權人及權利關係人充分了解。 (二)有關本次土地所有權人及權利關係人以言詞陳述之意見,本府已於本次公聽會中逐一回應及說明,並將回應及處理情形等列入本次公聽會會議紀錄。 八、散會:當日上午10時40分。 九、公告期間:114年4月7日起至114年4月14日止(為期8天)
彰化縣長王惠美視察易淹水地區 調派抽水機 加速讓積水消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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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
2025/07/08
內容:
因丹娜絲颱風剛走,但彰化縣各地帶來超大雨勢,彰化縣長王惠美8日馬不停蹄前往鹿港公會堂等易淹水地區視察,隨後前往員林市員基醫院及三和公園等周邊區域關心淹水情形。王縣長表示,雖丹娜絲颱風已遠離,但受到挾帶的西南氣流,全彰化縣各地雨量都非常大,以鹿港來說,時雨量約在100多毫米,鹿港公會堂、老街等地,屬於較低窪地區,又遇農曆十四大潮,因此水勢暴漲,已請水資處加派抽水機運作,加速將積水消退。 鹿港鎮長許志宏表示,公所針對淹水地區都有架設抽水站,盡量趕快把水抽完,讓居民能夠安全使用道路,呼籲所有鄉親出門的時候注意周邊漂流物,公所也備有沙包來加以因應。 另因強降雨彰化縣消防局有一案預防性疏散9名民眾,在10時48分員林分隊車組支援二林分隊轄區火警,返隊途中發現轄區信義巷有淹水情形。員林分隊立即帶隊前往查看,發現淹水約80公分,需疏散現場民眾,連絡在地里長及員林市公所,一起協助將民眾預防性疏散至三和社區活動中心。12時40分經確認現場民眾全數預防性撒離。目前縣府由社會處派員持續予以關心。
嚴加防範 做好防颱的準備 視察淹水地區及抽水站整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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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
2025/07/06
內容:
為因應輕颱丹娜絲可能帶來強風豪雨,彰化縣長王惠美馬不停蹄,在(6)日防颱整備應變會議後,立即前往大城下海墘抽水站附近視察,指示務必全力做好防颱整備。王縣長要求務必全力做好防汛整備,也呼籲民眾千萬不要靠近海邊、河邊、低窪地區,保持警戒,嚴加防範,做好防颱準備,減少災情的發生。 王縣長表示,今晚颱風就會觸及彰化縣,雖然各單位都已做好相關整備,但仍不能掉以輕心,這次視察大城下海墘抽水站的運作,運作順暢,但是,因大城鄉面臨地層下陷,且外面泥沙不斷淤積,每年都會淤積幾十公分,導致積水不易排出去,因此縣府有先行提出方案,要先將出海口的水道先行疏濬清淤,但大面積的外海清疏計畫,在昨天行政院長卓榮泰視察時有送建議案,已向中央爭取經費,希望行政院及立委能夠支持,讓大城沿海區域完整清淤,遇雨積水的問題能夠早日解決,讓民眾有好的生活,確保生命財產安全。 大城鄉長陳玉照表示,非常感謝王縣長下鄉關心地方,下海墘抽水站長期受到淤積影響,導致內水不能順利外排,希望中央各單位還有立法委員,能夠支持最艱困的彰化縣西南角,解決大城鄉地層下陷區最嚴重、內水不能外排的困境。 與會人員還有大城鄉長陳玉照、彰化縣後備指揮部指揮官梅上校、水資處長陳詔慶、新聞處長李俊德等地方仕紳。
卓揆視察彰化芬園貓羅溪改善工程 王惠美縣長爭取建設經費
分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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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
2025/07/05
內容:
行政院長卓榮泰與中央相關人員5日下午前往芬園鄉碧山左岸旁視察「彰化芬園貓羅溪溪頭堤防河道整理改善工程」,彰化縣長王惠美與立委民代前往關心,王縣長表示,謝謝卓院長下鄉對彰化水利建設的關心,這裡的建設受到強降雨及河道變遷的緣故,導致堤岸的損壞,加上貓羅溪後續1.1公里在彰化縣庄是完全沒有堤岸防護,所需改善經費7.2億元,希望獲得中央支持,完善貓羅溪在彰化的疏濬,打造移居水岸環境。去年凱米颱風造成的積水災害,感謝最近中央核准的水利相關建設21億元,縣府除了積極找出造成積水原因外,現正加緊腳步完成工程發包,隨著颱風季來臨,除了完備相關防颱措施外,後續周遭環境的整治維護也能一併做好長遠規劃,保障地方民眾的生命及財產安全,謝謝立委及議員民代一起關心,中央地方一條心,地方就會進步又安心。 王縣長也把握機會並向卓院長爭取三大地方重大建設,包括「彰化縣三民農地重劃計畫」,爭取同意補助75%農水路工程經費2億2,698萬元;「大城鄉魚寮溪至下海墘排水間外海清疏計畫」,經費約1.1億元;彰化漁港「南北護岸建設工程專案計畫」,向農業部漁業署爭取1.5075億元、經濟部能源署爭取1.5075億元,合計3.015億元,三案總計6.3848億元。 與會貴賓有行政院長卓榮泰、經濟部水利署署長林元鵬、立委謝衣鳯、陳素月、黃秀芳、陳秀寳、縣議員莊陞漢、黃柏瑜、楊子賢、許雅琳、李成濟、彰化市長林世賢、芬園鄉長林世明、縣府水資處長陳詔慶、新聞處長李俊德、各級民意代表與地方仕紳。
【下水道科】公告本縣二林鎮污水下水道可使用地區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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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
2023/11/27
內容:
彰化縣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1月24日 發文字號:府水道字第1120455318號 附件:公告資料表及範圍圖 主旨:公告本縣二林鎮污水下水道可使用地區範圍圖、開始使用日期、管理維護權責、新建房屋接用程序及尚未配合接管住戶限期接管與處分等事項。 依據:下水道法第19條、第20條、第21條、第22條、第29條及第32條,下水道法施行細則第15條、第17條,彰化縣下水道管理自治條例第9條、第11條、第12條及第13條。 公告事項: 一、開始使用日期:自公告之日起開始使用。 二、排水區域範圍:二林鎮都市計畫範圍,如後附範圍圖。 三、本階段公告污水下水道可使用地區之用戶範圍,應依下水道法施行細則第17條及相關規定,自公告起6個月內按程序完成公共污水下水道之連接使用。 四、未於公告開始使用日期起6個月內完成與污水下水道聯接使用者,將依下水道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規定,處以新臺幣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 五、依據下水道法第20條規定,用戶排水設備之管理、維護,由下水道用戶自行負責,且應依下水道法施行細則第15條及彰化縣下水道使用管理自治條例第9條規定向本府申請辦理。 六、本公告時間開始使用日期以公告發文日期起算。
【下水道科】公告本縣彰化市第一期污水下水道系統可使用地區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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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
2023/11/27
內容:
彰化縣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1月24日 發文字號:府水道字第1120455504號 附件:公告資料表及範圍圖 主旨:公告本縣彰化市第一期污水下水道系統可使用地區範圍圖、開始使用日期、管理維護權責、新建房屋接用程序及為配合接管住戶限期接管與處分等事項。 依據:下水道法第19條、第20條、第21條、第22條、第29條及第32條,下水道法施行細則第15條、第17條,彰化縣下水道管理自治條例第9條、第11條、第12條及第13條。 公告事項: 一、開始使用日期:自公告之日起開始使用。 二、排水區域範圍:如後附範圍圖 (一)、「彰化市污水下水道第一期用戶接管工程第一標」(彰化市中華西路以南、縱貫鐵路以西、彰鹿路以東及彰秀路以北沿線所圍範圍)。 (二)、「彰化市污水下水道第一期用戶接管工程第二標」(彰化市中華西路以北、縱貫鐵路以西、精誠路與金馬路三段以東及自強南路22巷以南沿線所圍範圍)。 (三)、「彰化市污水下水道第一期用戶接管工程第三標」(彰化市自強南路22巷以東、金馬路二段以南、建國北路以西及縱貫鐵路以北沿線所圍範圍)。 (四)、「彰化市污水下水道第一期用戶接管工程第四標」(第一區:彰化市金馬路一段以南、建國北路以東、縱貫鐵路以北及泰和路二段415巷沿線所圍範圍;第二區:中山高速公路 以南、彰新路二段以西、金馬路三段148巷以東及金馬路三段以北沿線所圍範圍)。 三、本階段公告污水下水道可使用地區之用戶範圍,應依下水道法施行細則第17條及相關規定,自公告起6個月內按程序完成公共污水下水道之聯接使用。 四、未於公告開始使用日期起6個月內完成與污水下水道聯接使用者,將依下水道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規定,處以新臺幣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 五、依據下水道法第20條規定,用戶排水設備之管理、維護,由下水道用戶自行負責,且應依下水道法施行細則第15條及彰化縣下水道管理自治條例第9條規定項本府申請辦理。 六、本公告開始使用日期以公告發文日期起算。
【水利管理】辦理「前瞻基礎建設計畫–魚寮溪排水幹線(第三期)治理工程」用地取得第2次公聽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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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
2025/07/07
內容:
彰化縣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7月4日 發文字號:府水管字第1140259890A號 附件: 主旨:辦理「前瞻基礎建設計畫–魚寮溪排水幹線(第三期)治理工程」用地取得第2次公聽會 依據:土地徵收條例第10條第2項及土地徵收條例施行細則第10條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事由:說明本縣「前瞻基礎建設計畫–魚寮溪排水幹線(第三期)治理工程」之興辦事業概況,並聽取土地所有權人及利害關係人之意見。 二、時間:114年7月16日(星期三)下午2時。 三、地點:大城鄉公所3樓大禮堂(彰化縣大城鄉中平路185號)。 四、公聽會當天如遇天災或人力無法抵抗情事,主辦單位或主持人得終止會議之進行,並另公告再行召開公聽會事宜。 五、公告期間:自114年7月7日起至114年7月15日止(為期9天)。 六、工程執行單位:彰化縣政府水利資源處。
農業部農田水利署彰化管理處114年第2期作輪灌公告及日程表-彰化工作站所轄東西二、三圳灌區輪灌、臺灣溝抽水站區灌區輪灌、濁水溪系統實施大區輪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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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
2025/07/01
內容:
【水利管理】「埤腳排水滯洪池工程」用地取得第2次公聽會會議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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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
2025/04/07
內容:
彰化縣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4月2日 發文字號:府水管字第1140123527A號 附件: 主旨:本府業已辦理「埤腳排水滯洪池工程」用地取得第2次公聽會,會議紀錄詳如公告事項,謹公告周知。 依據:土地徵收條例施行細則第10條辦理。 公告事項: 一、開會時間:114年3月25日(星期二)上午10時。 二、開會地點:本縣芳苑鄉公所3樓禮堂(彰化縣芳苑鄉斗苑路202號) 三、主持人:何科長奕樞 記錄:林家棋 四、出席單位及人員:詳如後附簽到簿。 五、興辦事業概況說明:詳如後附公聽會會議紀錄。 六、各單位、土地所有權人及利害關係人之意見:詳如後附公聽會會議紀錄。 七、結論: (一)本府辦理本次公聽會目的係為說明「埤腳排水滯洪池工程」內容,並向所涉土地所有權人、權利關係人及相關單位說明興辦事業計畫、徵收土地範圍勘選及事業計畫之公益性、必要性、適當與合理性及合法性等,俾利土地所有權人及權利關係人充分了解。 (二)有關本次土地所有權人及權利關係人以言詞陳述之意見,本府已於本次公聽會中逐一回應及說明,並將回應及處理情形等列入本次公聽會會議紀錄。 八、散會:當日上午10時40分。 九、公告期間:114年4月7日起至114年4月14日止(為期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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