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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資訊
【防洪維護】彰化漏夜調派抽水機 搶救大樓地下室淹水
《置頂》
分顃:
新聞焦點
發佈日期:
2023/09/06
內容:
彰化5日下午暴雨狂炸,埔心鄉經口村318巷有一處大樓20多戶地下室因強降雨瞬間淹水,居民擔憂水淹車輛及可能有停電、漏電等危險,彰化縣長王惠美在接獲通報後,隨即前往現場關心,並立即指示水資處調派2台抽水機前往,漏夜抽水搶救讓積水消退,且於23:50完成排水,保障民眾生命財產的安全。
【防洪維護】視察王功地區 啟動抽水機組 因應海葵颱風 完成整備待命
《置頂》
分顃:
新聞焦點
發佈日期:
2023/09/03
內容:
為因應海葵颱風可能帶來豪雨對沿海地區造成淹水災害,縣長王惠美與民代於今(3)日下午前往視察芳苑鄉王功地區,啟動抽水機組檢視是否正常運轉,且指示沿海低窪區因適逢年度大潮內水不易排出,抽水站務必依防汛標準程序操作及警戒,並指示水利資源處備妥抽水機等防汛資材及搶險機具,呼籲民眾千萬不要靠近海邊、河邊、低窪地區,保持警戒,做好萬全的準備,減少災情的發生。 王縣長表示,因應海葵颱風彰化縣目前計有11座抽水站及110台移動式抽水機皆已完成整備待命,且大城芳苑沿海易淹水地區,今年完工的外五間寮、新街、過湖等3座抽水站,可以將內水往外抽,改善當地淹水問題。另針對長期易淹水地區,將研議有無更先進的技術來解決。 王縣長指出,針對縣內在建工程將加強防汛整備作為,沿海各抽水站務必檢視其油料是否備齊,人員隨時警戒依標準程序操作。另外,因應易淹水熱點,將協助調整配置抽水機組,要求各搶險開口契約廠商應隨時待命,備妥防汛資材,以備不時之需。 水利資源處表示,水資處已於9月2日上午8時成立水災災害應變小組,並已事先通知各公所等相關單位,整備好抽水機等防汛資材,做好防汛整備,以減低淹水災情。彰化縣境內各區域排水、野溪、雨水下水道等排水設施,縣府已於今年度汛期前加強巡查檢視,針對瓶頸段辦理清疏作業;而各抽水站皆已完成運轉測試,並設有專業人員警戒操作,另為因應年度大潮沿海低窪地區內水難以排出,縣府亦增調移動式抽水機及防水擋板等資材預布於王功地區等易淹水熱點,俾利災害發生時,就近機動性調度,以確保民眾生命財產安全。 與會關心人員還有芳苑鄉長林保玲、芳苑鄉民代表會副主席林清在、縣府水利資源處長陳詔慶、新聞處長李俊德、縣府秘書蔡禮謙、縣政顧問林金龍、各級民意代表與地方仕紳等。
【水利管理】公告「本縣轄境內既有工業水井受理補辦水利建造物建造及水權登記申請作業」延長受理期限,期限自112年7月9日起至112 年12月31日止
分顃:
公告資訊
發佈日期:
2023/07/11
內容:
彰化縣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7月7日 發文字號:府水管字第1120261292號 附件: 主旨:公告「本縣轄境內既有工業水井受理補辦水利建造物建造及水權登記申請作業」延長受理期限,期限自112年7月9日起至112 年12月31日止。 依據:行政院100年8月16日院臺經字第1000101388號函核定之「雲彰地區地層下陷具體解決方案暨行動計畫」、行政院109年10月23 日院臺經字第1090028100號函核定之「雲彰地區地層下陷具體解決方案暨行動計畫」第二期(110-115)、本府101年9月 25日府水管字第1010245635A 號公告及本府110年7月9日府水管字第1100111710號公告。 公告事項: 一、旨案原訂公告受理申請期間至112年7月8日止,延長期限為112年7月9日至112年12月31 日止。 二、水井申請人若亟需補辦水利建造物建造及水權登記申請者(例如:因土地重劃、用地徵收、年久失修而需移井),請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向本府水利資源處水利管理科申請,經本府評估有必要優先補辦水利建造物建造及水權登記申請者亦同。 三、申請條件資格應符合以下條件: (一)水井地點非位於公告之「地下水污染整治場址」、「地下水污染控制場址」、「地下水污染管制區」及「地下水受污染使用限制地區」。 (二)具水井所有權及供水範圍土地所有(管理)權,且非屬政府機關(構)或學校者。 (三)於99 年8 月4 日(含本日)以前鑿設使用者。(必要時須檢具相關證明文件)。 (四)抽水功能正常者。 (五)非屬水利法第42 條第1 項免為水權登記範疇,已安裝水量計或電度表等能測定水井抽水量之設備者。 (六)水權狀完成依「水權登記收費標準」(自91 年1 月1 日施行)規定,繳納履勘費(1,000 元)、登記費(1,200 元)及水權狀費(500 元)。 四、符合上述申請條件者始可辦理,申請者須自行整備相關申請書件後逕送至本府,整備相關資料如下說明: (一)既有水井證明文件、水井抽水功能證明文件、量水設備裝置 (水量表裝設位置須水平裝設於馬達出水口管徑位置且管徑須相同一致)。 (二)法人、公司或行號者,為工廠登記、公司登記、商業登記或其他合法登記之證明文件影本,及其代表人或負責人之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引水地點及用水範圍之土地謄本(第1類)與地籍圖資料、(土地同意使用文件)。 (三)地下水水權登記申請書、水利建造物建造申請書、用水範圍地籍編號(資料)表、需用水量計算表、需用水量說明書、抽水機馬力簡易計算表、經濟部核准設立函(含登記表)以及工廠登記抄本影本、水汙染防治許可證明、用水計畫書及核准函影本、工業用水製造業使用別(含次級使用別)行業代碼、行業別名稱、廠面積地規模、(自來水無到達佐證資料)、(申請水權登記委任書)、其他證明文件(視機關要求,如切結書等)。 五、取得水權狀後,納管水井水權人應遵行以下規定事項: (一)依水權狀登載事項(含減抽、停抽情況及啟用要件)合法抽汲地下水,如有擅行取用水者,本府將依水利法第93條規定裁處。 (二)水權狀屆期應於期限內辦理展延,本府得依據水文狀況、地層下陷情勢、地下水管理水位、水文地質等條件進行滾動式檢討水權核准內容。 (三)工業水井於自來水、地面水或其他水源可滿足其事業所必需水量時,水權人應配合本府通知限期停用地下水及填塞水井,本府將於期限屆滿後逕行辦理水權消滅登記。 (四)工業水井倘有持有水汙染防治許可證(文件)者,於水權狀核發如涉上開許可證登載內容變更,請依水污染防治法相關歸併辦理變更事宜。 (五)本府得依水利法第39條規定,隨時派員檢查納管水井量水設備及用水情形,納管水井水權人不得拒絕。 六、本府既有水井作業洽詢專線:彰化縣政府水利資源處 04-7532746、04-7532735
【防洪維護】彰化漏夜調派抽水機 搶救大樓地下室淹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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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
2023/09/06
內容:
彰化5日下午暴雨狂炸,埔心鄉經口村318巷有一處大樓20多戶地下室因強降雨瞬間淹水,居民擔憂水淹車輛及可能有停電、漏電等危險,彰化縣長王惠美在接獲通報後,隨即前往現場關心,並立即指示水資處調派2台抽水機前往,漏夜抽水搶救讓積水消退,且於23:50完成排水,保障民眾生命財產的安全。
【防洪維護】視察王功地區 啟動抽水機組 因應海葵颱風 完成整備待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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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
2023/09/03
內容:
為因應海葵颱風可能帶來豪雨對沿海地區造成淹水災害,縣長王惠美與民代於今(3)日下午前往視察芳苑鄉王功地區,啟動抽水機組檢視是否正常運轉,且指示沿海低窪區因適逢年度大潮內水不易排出,抽水站務必依防汛標準程序操作及警戒,並指示水利資源處備妥抽水機等防汛資材及搶險機具,呼籲民眾千萬不要靠近海邊、河邊、低窪地區,保持警戒,做好萬全的準備,減少災情的發生。 王縣長表示,因應海葵颱風彰化縣目前計有11座抽水站及110台移動式抽水機皆已完成整備待命,且大城芳苑沿海易淹水地區,今年完工的外五間寮、新街、過湖等3座抽水站,可以將內水往外抽,改善當地淹水問題。另針對長期易淹水地區,將研議有無更先進的技術來解決。 王縣長指出,針對縣內在建工程將加強防汛整備作為,沿海各抽水站務必檢視其油料是否備齊,人員隨時警戒依標準程序操作。另外,因應易淹水熱點,將協助調整配置抽水機組,要求各搶險開口契約廠商應隨時待命,備妥防汛資材,以備不時之需。 水利資源處表示,水資處已於9月2日上午8時成立水災災害應變小組,並已事先通知各公所等相關單位,整備好抽水機等防汛資材,做好防汛整備,以減低淹水災情。彰化縣境內各區域排水、野溪、雨水下水道等排水設施,縣府已於今年度汛期前加強巡查檢視,針對瓶頸段辦理清疏作業;而各抽水站皆已完成運轉測試,並設有專業人員警戒操作,另為因應年度大潮沿海低窪地區內水難以排出,縣府亦增調移動式抽水機及防水擋板等資材預布於王功地區等易淹水熱點,俾利災害發生時,就近機動性調度,以確保民眾生命財產安全。 與會關心人員還有芳苑鄉長林保玲、芳苑鄉民代表會副主席林清在、縣府水利資源處長陳詔慶、新聞處長李俊德、縣府秘書蔡禮謙、縣政顧問林金龍、各級民意代表與地方仕紳等。
【水利管理】公告「本縣轄境內既有工業水井受理補辦水利建造物建造及水權登記申請作業」延長受理期限,期限自112年7月9日起至112 年12月31日止
分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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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
2023/07/11
內容:
彰化縣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7月7日 發文字號:府水管字第1120261292號 附件: 主旨:公告「本縣轄境內既有工業水井受理補辦水利建造物建造及水權登記申請作業」延長受理期限,期限自112年7月9日起至112 年12月31日止。 依據:行政院100年8月16日院臺經字第1000101388號函核定之「雲彰地區地層下陷具體解決方案暨行動計畫」、行政院109年10月23 日院臺經字第1090028100號函核定之「雲彰地區地層下陷具體解決方案暨行動計畫」第二期(110-115)、本府101年9月 25日府水管字第1010245635A 號公告及本府110年7月9日府水管字第1100111710號公告。 公告事項: 一、旨案原訂公告受理申請期間至112年7月8日止,延長期限為112年7月9日至112年12月31 日止。 二、水井申請人若亟需補辦水利建造物建造及水權登記申請者(例如:因土地重劃、用地徵收、年久失修而需移井),請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向本府水利資源處水利管理科申請,經本府評估有必要優先補辦水利建造物建造及水權登記申請者亦同。 三、申請條件資格應符合以下條件: (一)水井地點非位於公告之「地下水污染整治場址」、「地下水污染控制場址」、「地下水污染管制區」及「地下水受污染使用限制地區」。 (二)具水井所有權及供水範圍土地所有(管理)權,且非屬政府機關(構)或學校者。 (三)於99 年8 月4 日(含本日)以前鑿設使用者。(必要時須檢具相關證明文件)。 (四)抽水功能正常者。 (五)非屬水利法第42 條第1 項免為水權登記範疇,已安裝水量計或電度表等能測定水井抽水量之設備者。 (六)水權狀完成依「水權登記收費標準」(自91 年1 月1 日施行)規定,繳納履勘費(1,000 元)、登記費(1,200 元)及水權狀費(500 元)。 四、符合上述申請條件者始可辦理,申請者須自行整備相關申請書件後逕送至本府,整備相關資料如下說明: (一)既有水井證明文件、水井抽水功能證明文件、量水設備裝置 (水量表裝設位置須水平裝設於馬達出水口管徑位置且管徑須相同一致)。 (二)法人、公司或行號者,為工廠登記、公司登記、商業登記或其他合法登記之證明文件影本,及其代表人或負責人之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引水地點及用水範圍之土地謄本(第1類)與地籍圖資料、(土地同意使用文件)。 (三)地下水水權登記申請書、水利建造物建造申請書、用水範圍地籍編號(資料)表、需用水量計算表、需用水量說明書、抽水機馬力簡易計算表、經濟部核准設立函(含登記表)以及工廠登記抄本影本、水汙染防治許可證明、用水計畫書及核准函影本、工業用水製造業使用別(含次級使用別)行業代碼、行業別名稱、廠面積地規模、(自來水無到達佐證資料)、(申請水權登記委任書)、其他證明文件(視機關要求,如切結書等)。 五、取得水權狀後,納管水井水權人應遵行以下規定事項: (一)依水權狀登載事項(含減抽、停抽情況及啟用要件)合法抽汲地下水,如有擅行取用水者,本府將依水利法第93條規定裁處。 (二)水權狀屆期應於期限內辦理展延,本府得依據水文狀況、地層下陷情勢、地下水管理水位、水文地質等條件進行滾動式檢討水權核准內容。 (三)工業水井於自來水、地面水或其他水源可滿足其事業所必需水量時,水權人應配合本府通知限期停用地下水及填塞水井,本府將於期限屆滿後逕行辦理水權消滅登記。 (四)工業水井倘有持有水汙染防治許可證(文件)者,於水權狀核發如涉上開許可證登載內容變更,請依水污染防治法相關歸併辦理變更事宜。 (五)本府得依水利法第39條規定,隨時派員檢查納管水井量水設備及用水情形,納管水井水權人不得拒絕。 六、本府既有水井作業洽詢專線:彰化縣政府水利資源處 04-7532746、04-7532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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