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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水井納管複查作業,有效提升水資源運用效能」
歷史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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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15/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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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下水井納管複查作業」業於102年12月31日申報截止,縣府已於103年起陸續排定期程針對申報納管之用水戶進行複查作業,並預計於105年全數完成。縣府為保障民眾權益,使民眾充分了解後續複查等相關規定,14日上午在縣府6樓新聞處前咖啡藝廊舉辦宣導說明會,由水利資源處長林裕修進行簡報說明,提醒民眾相關注意事項,並把握時間及早準備。 
  水資處林處長表示,這次的複查作業是從102年底,接受沒有申請水權的民眾來向水利資源處登記,預計於105年之前把15萬口井做複查及清查,如民眾已申請水井請配合複查,同時提醒民眾,水井複查完全不收費,工作人員也都全程配戴識別證來為民眾服務。 
  水資處林處長指出,鑿井抽取地下水,須先申請核准,並請配合辦理納管水井複查作業以保障納管水井用水需求,如未納管或未辦理複查水井,將視為違法水井,另外,如屬「新增」違法水井,可向縣府水利資源處水利管理科檢舉,經查屬實,每口水井可獲獎金3,000元。(檢舉專線:7532719 李先生) 
  地下水井納管複查作業,係經濟部水利署依「雲彰地區地層下陷具體解決方案暨行動計畫」選定彰化縣為水井納管複查的示範縣市,藉由納管複查之機制,以了解彰化縣地下水資源,並可訂定更完善之地層下陷防治措施及制定水資源規劃方針。 
  經統計彰化縣於水井納管申報截止日止,共計納管水井口數達153,659口,縣府自103年「地下水井納管複查作業」正式上路以來,截至104年7月至止,已達成預定目標值,共完成27,117口複查作業,其中扣除偽井、廢井及地主、使用人重覆申報口數下,實際貼標數逾25,000口,成效卓著。 
  另本年度因降雨量不足造成水情不佳,縣府恐有民眾違法鑿井行為,在積極查察違法汲水作為下,彰化縣地下水管制區面積已由經濟部水利署101年公布之717.21平方公里減少至678.28平方公里,足見於逆勢中仍有改善之趨勢。 
  納管水井複查工作第一階段已完成溪州鄉、竹塘鄉及埤頭鄉等3鄉,複查口數27,117口,而第二階段複查作業從104年6月至12月預計辦理大城鄉、田中鎮、芳苑鄉、二水鄉、二林鎮、溪湖鎮、永靖鄉、埔鹽鄉、北斗鎮、田尾鄉、社頭鄉及芬園鄉等12鄉鎮,預計複查口數79,303口;第三階段複查作業預計從105年1月至6月辦理大村鄉、員林市、埔心鄉、花壇鄉、和美鎮、秀水鄉、伸港鄉、線西鄉、鹿港鎮、福興鄉及彰化市等11個鄉鎮市,預計複查口數47,239口,預計納管總數153,659口。 
  縣府將於納管水井複查作業開始前2週公告於辦理複查之鄉鎮市公所及各村辦公室,提醒民眾辦理水井複查時,請記得攜帶身分證及土地謄本(或水井電費單),並依公告時間及地點進行預約登記,若無法親自出席者,得檢附委託書委託他人代為辦理,屆時縣府將委託專人與申請人一同前往水井地點進行水井複查及裝置辨識標籤作業。若申請人無法配合公告之複查時間、複查履勘作業時水井無法正常出水而確有用水與維護需求者、及列案申請書中水井口數有疑慮者,則可向縣府另行申請專案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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