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下水道承裝商管理資訊系統 瀏覽人數: 399人 依據內政部97年3月20日台內營字第0970801667號令訂定發布,下水道用戶排水設備之承裝資格,請確依下列原則辦理: 下水道用戶自行裝設下水道用戶排水設備,應由合格之下水道用戶排水設備承裝商或自來水管承裝商辦理。 為加速推動污水下水道建設,增進施工效率、提昇施工品質及減少工程施工界面,下水道用戶排水設備與污水主、次幹管或分支管網工程併案發包時,得由綜合營造業承攬,惟用戶排水設備部分應交由合格之下水道用戶排水設備承裝商或自來水管承裝商為之。 綜合營造業經登記取得下水道用戶排水設備承裝商或自來水管承裝商之資格,亦得承裝下水道用戶排水設備。 污水下水道承裝商管理資訊系統:http://swmaker.cpami.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