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質敏感區Q&A 瀏覽人數: 168人 一、有關地質敏感區相關問項,為達減政便民,經濟部中央地質調查所已建置「地質敏感區查詢系統」,如辦理土地使用變更或開發等相關程序,需提出地籍是否位於「地質敏感區」時,可由該系統列印「查詢結果」,提送主管土地開發審查或建築管理之相關主管機關核備即可。 二、如查詢之地段、地號已經變更無法於該系統查詢時,需以變更前之名稱查詢;如土地因分割合併而查無變更後之地號,如原地號為8,已分割為8-1、8-2、8-3,則請以母號「8」進行範圍查詢,或利用本縣新舊地號查詢系統進行查詢。 三、以上皆無法處理,而欲尋求進一步協助,地方事務請洽本府,地籍資料請洽各地政事務所,地質敏感區位置判定困難或疑義,請洽經濟部中央地質調查所 02-29462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