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域排水河川公地申辦作業 承辦單位 水利管理科 | 電話 04-7532721、04-7532727、04-7532718、04-7532729、04-7532730、04-7532726 | 傳真 04-7287201 瀏覽人數: 91人 申辦說明 一、依據水利法第78-1條「河川區域內之下列行為應經可…」、78-3條「…排水設施範圍內之下列行為,非經許可不得為之…」規定略以及河川管理辦法、排水管理辦法、申請跨河建造物設置注意事項辦理。 二、為簡化區域排水河川公地申請之行政作業程序,提高行政效率,相關標準作業程序與流程如附件。 申辦方式 郵寄臨櫃 領件方式 親領郵寄